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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第十章端午·收徒(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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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什么的,只能说物种不同,习俗不同),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孩子成年后,父母不会再管孩子,而孩子也不需要赡养父母,因为有可能孩子的孩子都死了,父母还活蹦乱跳的,这不是夸张,这种情况在君族并非稀罕事。会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让孩子赡养自己的父母通常是那些身有残疾失去了捕猎能力的族人,因为无力再独立生存,自然需要人照顾,但这种照顾,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接受,宁愿在族里找一些不需要外出的工作换取微薄的酬劳也不愿被人当成残疾人(已成年却没有独立生存能力=残疾)。

&esp;&esp;人族与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认为养儿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儿子,然后生了一个儿子还不保险,还要生两个以防万一。不过,讲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长大后仍旧不能休息,因为他们还要为孩子买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还要照顾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esp;&esp;准徒弟的父母生了一个儿子后还想着再生一个,但又生了两个,都是女儿,最后一个便是准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esp;&esp;后来大概是死了再生一个儿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个儿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的身上,三个女儿根本不管。

&esp;&esp;儿子读书上进,父母可高兴了,积极攒钱为儿子存学费。

&esp;&esp;女儿读书读得好,读了也没用,一个小学没毕业就没读了,另一个倒是小学毕业了,然后被拉回来务农了。

&esp;&esp;儿子考上了大学,学费不够,没事,将两个女儿嫁出去,彩礼钱凑学费。

&esp;&esp;大女儿被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鳏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给打得实在受不了自尽的。

&esp;&esp;二女儿嫁的倒是个年轻人,家境也不错,但男方是个弱智。

&esp;&esp;唯一的共同点是彩礼钱相当不错,以及,两个女儿嫁人时,大女儿满了十八岁,小的还是上初中的年纪。

&esp;&esp;有了彩礼钱,儿子的学费得以解决,在学校读书读得很好,呼朋唤友,还和校花谈恋爱,日子过得相当滋润。遗憾的是,这位学习成绩好,在学校挺出风头的学生放假回家的时候与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时候掉水里溺死了。

&esp;&esp;唯一的儿子没了,这打击太大了,夫妻俩都很受伤,而妻子因为年纪太大,以及频繁生育伤了身体,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没几个月,丈夫就拿着家里全部的钱跑了,但他的尸体在一年前在山沟里被发现,根据尸检,这位的死亡时间和他当年离家的时间是吻合的。

&esp;&esp;儿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击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疯了,经常往外跑,说儿子没死,要找儿子,而准徒弟每一次都很认真的去把人给找回来,然后,女人又一次离家后再也没有找回来。

&esp;&esp;以上还能说是巧合,不一定是人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让人怀疑了。

&esp;&esp;大女儿嫁的那个鳏夫在走夜路的时候被野兽给叼走了,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被野兽给啃得差不多了。

&esp;&esp;二女儿的婚姻也没有坚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准徒弟上了一次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是直白一点吧:她将彩礼钱退了回去,然后威胁自己姐姐未满十八岁,婚姻是不作数的,她完全可以起诉他们,起诉不赢也没关系,弄死个傻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esp;&esp;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束后,准徒弟的两个姐姐各自拿着妹妹给的一大笔钱离开了山村。

&esp;&esp;以上都是警察查出来的,但查出来了,也知道准徒弟有非常明显的杀人嫌疑也没用,因为她做得太干净了,什么痕迹都没留下。就连那些钱,她也说是母亲的私房钱,父亲并不知道,因此就没有卷走。

&esp;&esp;我不知道警察当时的心情,但挫败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别人是杀人犯,就是没证据,因此只能将人无罪释放,心情肯定很复杂。

&esp;&esp;我现在都还记得赵哥将资料给我的时候对准徒弟的评价:“这人简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esp;&esp;我不否认准徒弟挺有犯罪天赋的,但天生罪犯,这评价就过了。

&esp;&esp;少凰是凶兽后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凶兽血脉,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恶,很多血脉浓度不如她的凶兽后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为最接近凶兽的她却能够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会被血脉天性所操控,足以证明:没有人天生就该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后天的综合因素所致。

&esp;&esp;至于准徒弟的这些过往,她也没杀害无辜。

&esp;&esp;养着一只鸩却没去从事无本万利的生意,而是靠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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